招标信息

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机械租赁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L-2026-02-04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6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实质性资格要求
二、商务要求
三、技术要求
四、中标人产生方式:
项目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总则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三、评标程序及说明
四、中标单位的确定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总目录
资格部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商务部分
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
开标分项一览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
2. 项目编号:SL-2026-02-04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
单价: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挖掘机液压 1m3 台班 165      
2 自卸汽车 8t 台班 175      
3 装载机3m³ 台班 92      
4 洒水车2t 台班 92      
5 吊车15t 台班 92      
6 含税合计          
 
工程量清单为投标单位投标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报价中包含机械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要求提供)、利润等全部费用。
拦标价:人民币656200 元(大写:陆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8日领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982号副598号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楼经营部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2)邮箱获取,联系项目负责人(孟工18722257602)。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4:30时
2.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4:30时
3.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982号副598号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孟工  
2.联系方式:18722257602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982号副598号
七、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无
八、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建集团水利板块纪检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十、其他:
 
 
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进行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
机械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要求提供)、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服务期
自开工之日起60天。
(三)付款方式
按施工进度拨付。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或者投标人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七)其他要求
1. 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2. 中标后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黑名单,永不与之合作。
 

、技术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四、中标人产生方式:

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概述
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租赁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人。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达给投标人。
7.2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招标人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投标人虚假伪造,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机械进行投标。
15.4 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并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5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如果《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16.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响应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失效。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
21.3 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1 投标人须按要求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制作一个正本四个副本。
2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用一个包(信)封密封完好。
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至。
22.5 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6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2.7投标人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5.2 招标人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获得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5.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
26.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26.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26.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6.4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 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26.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6.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6.6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8. 评标委员会
28.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建集团水利板块5人组成(见板块内部招标办法)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8.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8.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招标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9.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9.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9.2 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或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9)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9.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签署。
30.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0.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 评标方法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3. 其他注意事项
33.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六、授予合同

34. 中标人的产生
招标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5.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签订合同
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总则

(一)本评标原则和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评标原则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
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5人。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见水利板块内部规定)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三、评标程序及说明

(一)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二)评标程序包括: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
A、资格审查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 有,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为原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原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注:
1、上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均应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开标当日招标人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查时不予承认。
B、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或属于重大偏差情形的,即初审结论为“不通过”时,则为无效投标。
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如有)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或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9)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C、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单位进行问询,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

四、中标单位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即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顺序,与下一名投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
3、不承诺最低投标价者为中标人。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为参考文件,具体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签订。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资格部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公司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商务部分

投标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
 
……
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中标,则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8.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投标总价 备注
1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      
         
.....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保护与恢复(2022)项目(基础设施)-机械租赁
单价: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挖掘机液压 1m3 台班 165      
2 自卸汽车 8t 台班 175      
3 装载机3m³ 台班 92      
4 洒水车2t 台班 92      
5 吊车15t 台班 92      
6 含税合计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在目录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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